關于內蒙古自治區城鄉低保家庭子女升入普通高校新生資助政策的通知
按照《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批轉自治區教育廳財政廳關于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實施普通高校新生入學資助政策意見的通知》(內政發〔2014〕81號)精神,2015年,自治區將繼續對我區城鄉低保家庭子女實施普通高校新生資助政策,現就做好我區2015年城鄉低保家庭子女升入普通高校新生資助工作通知如下:
一、普通高校新生是指當年被普通本科高等學校、高等職業學校和高等專科學校(含民辦高校和獨立學院)正式錄取的本、專科全日制(含少數民族預科班)新生。
二、城鄉低保家庭子女升入普通高校新生資助資金由自治區本級財政承擔。
三、資助對象:2015年被錄取到區內外普通高等學校、具有內蒙古自治區戶籍且2015年為城鄉低保家庭的子女,同時為首次享受內蒙古自治區高校新生入學資助政策的學生。
四、資助標準:普通高校本科類的新生一次性資助40000元;普通高校專科或高職高專類的新生一次性資助30000元。
五、所需資料:
1.學生的錄取通知書原件,復印件一份。
2.民政局出具的低保證明。
3.學生、家長的戶口本原件,復印件各一份(學生、家長的戶口如果不在一個戶口本,到戶籍所在地派出所開親子證明)。
4.學生、家長的身份證原件,復印件各一份。
5.學生本人的藍底二寸照片一張(同樣照片電子版一份)。
6.學生本人的伊旗建行卡復印件一份(身份證正面、建行卡正面復印在A4紙上)。
7.辦理時間:2015年8月3日至2015年8月31日。2015年9月10日匯總上報自治區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審核、公示一周)。
8.辦理地點:伊旗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教育局一樓)。
咨詢電話:8691564 8691522
伊金霍洛旗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2015年7月24日
關于實施鄂爾多斯市城鄉低保家庭大學生補助政策的通知
根據《鄂爾多斯市財政局教育局民政局關于印發鄂爾多斯市城鄉低保家庭大學生補助工作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鄂財教發〔2012〕126號)以及《鄂爾多斯市人民政府關于規范和調整市本級部分惠民政策的通告》(鄂府發〔2015〕75號)文件精神,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補助范圍:鄂爾多斯戶籍城鄉低保家庭子女2012年、2013年考入國家統招院校的本科生、專科生和2012年及以后入學的研究生。
二、資助對象:申請補助的學生必須具有伊金霍洛旗戶籍,且2015年為城鄉低保家庭子女。
三、資金來源:補助資金全部由鄂爾多斯市財政承擔。
四、補助標準:研究生每生每學年7000元、本科生每生每學年5000元、專科生每生每學年3000元。
五、所需資料:
1.學生的錄取通知書(新生)或學生證(在校生)原件,復印件一份。
2.民政局出具的低保證明。
3.學生資助管理中心領取申請表一份。
4.學生、家長的戶口本原件,復印件各一份(學生、家長的戶口如果不在一個戶口本,到戶籍所在地派出所開親子證明)。
5.學生、家長的身份證原件,復印件各一份。
6.學生本人的藍底二寸照片一張。
7.學生本人的伊旗建行卡復印件一份(身份證正面、建行卡正面復印在A4紙上)。
8.辦理截止時間:2015年8月3日至2015年8月31日。
9.辦理地點:伊旗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教育局一樓)。
咨詢電話:8691564 8691522
伊金霍洛旗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2015年7月24日
關于實施鄂爾多斯城鄉非低保家庭經濟困難大學生政府資助政策的通知
為進一步完善我市學生資助政策體系,幫助全市城鄉家庭經濟困難大學生順利完成學業,根據《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批轉自治區教育廳財政廳關于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實施普通高校新生入學資助政策意見的通知》(內政發〔2014〕81號)和《鄂爾多斯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2015年市人民政府重點工作分解落實方案的通知》(鄂府發〔2015〕29號)精神,鄂爾多斯市教育局、財政局、民政局、公安局、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殘疾人聯合會聯合制定了《鄂爾多斯籍城鄉家庭經濟困難大學生政府資助工作管理暫行辦法》,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第一條資助范圍。2015年秋季學期起,通過參加國家普通高考被國內各普通高校錄取和通過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統招考試被錄取的鄂爾多斯戶籍城鄉非低保家庭經濟困難專科、本科和全日制碩士研究生。
第二條資助標準。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每生每學年5000元、本科生每生每學年4000元、專科生每生每學年3000元。
第三條申請條件。資助的學生必須為非低保家庭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學生本人是孤兒。
2.學生本人是烈士子女。
3.學生本人為單親家庭子女(父母一方亡故或父母離異等)且家庭月人均收入在當地低保標準200%以下。
4.父母一方或學生本人有二級及以上重度殘疾且家庭月人均收入在當地低保標準200%以下的家庭子女。
5.父母一方或同胞兄弟姊妹(含學生本人)患有重特大疾病且家庭月人均收入在當地低保標準200%以下的家庭子女。重特大疾病是指在《鄂爾多斯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關于印發全市新農合大病商業保險實施辦法的通知》(鄂衛計發〔2015〕131號)中規定的20種重特大疾病(城鄉居民享受同樣待遇)。
6.遭受重大災害或自然災害且家庭月人均收入在當地低保標準200%以下的家庭子女。
第四條申請程序。申請資助的學生持本人符合第三條6類條件之一的貧困證件或相關證明材料,于2015年8月3日至8月31日向伊金霍洛旗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教育局一樓)提出受助申請,并填寫《鄂爾多斯籍城鄉家庭經濟困難大學生資助金申請表》。
第五條資金來源。鄂爾多斯籍城鄉家庭經濟困難大學生資助資金全部由鄂爾多斯市本級財政承擔,該政策實行一年一申請,一年一審批制度,資助資金按學年發放。
詳情請登錄“伊金霍洛旗教育局”官方網站“學生資助欄目”,聯系電話:8691564 8691522
伊金霍洛旗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2015年7月24日
關于伊金霍洛旗2015年大學生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辦理的通知
一、貸款對象
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高等專科學校(以教育部公布的為準)的本專科學生、研究生
二、貸款條件
申請生源地貸款的學生須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2)誠實守信,遵紀守法;
(3)已被國家批準設立、實施高等職業學校和高等專科學校正式錄取,取得真實、合法、有效的錄取通知書的新生或大學在校學生;
(4)學生本人入學前戶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戶籍均在我旗;
(5)高校在讀學生當年在高校獲得了國家助學貸款的,不得同時申請生源地助學貸款。
三、貸款額度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按年度申請、審批和發放。貸款的最高額度:本專科生不超過8000元,研究生不超過12000元,具體金額根據學生學費和住宿費實際需求確定。
四、貸款期限
國家開發銀行內蒙古分行統一貸款期限為學制加13年,最長不超過20年。
五、貸款利息
利息按年計收。學生在校期間的利息不用貸款人承擔,由財政全額貼息支付,大學畢業后的利息由學生和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承擔。
六、貸款流程
(一)2015年符合條件欲貸款的大學生登陸學生在線服務系統(www.csls.cdb.com.cn),完成注冊并打印《生源地助學貸款申請表》一份【需加蓋村(社區)委會或鄉鎮民政部門或就讀高中任一單位公章】。
(二)借款學生及共同借款人持申請表到伊旗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教育局樓內)進行審查,申請借款,并提供以下證明材料。
首貸學生:1.雙方身份證原件復印件一份;2.錄取通知書(或學生證)原件復印件一份;3.戶口簿原件;4.學生本人簽字的《申請表》原件。
續貸的學生:學生登錄《學生在線服務系統》填寫續貸聲明,并由高校和旗資助中心審核通過后,導出《申請表》。
提供:雙方身份證原件;借款學生本人簽字的《申請表》原件(不用加蓋公章)。
(三)簽定合同,并告知有關注意事項。
(四)借款學生持借款合同和受理證明到就讀高校報到。
七、辦理時間:2015年8月5日至9月5日
地點:伊旗教育局一樓
聯系電話:8691564 8691522
伊金霍洛旗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伊旗生源地助學信用貸款辦理需知
咨詢電話:0477-86915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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